随着国家环保力度的加大以及“双碳”目标的实施,燃气做为清洁能源应用越来越广泛,相应的燃气安全问题也凸显出来。为能及时引起人们警觉,防止或减少因管道燃气泄漏不能及时发现造成中毒、燃爆等恶性事故的发生,在城镇燃气中添加加臭剂(四氢噻吩),通过异常的臭味(四氢噻吩)来提示用户采取必要的措施就尤为重要。造成燃气爆炸事故的原因很复杂,通过在燃气中添加加臭剂(四氢噻吩)并不能够完全防止燃气事故的发生,但燃气加臭警示作用非常明显,是燃气用户发现燃气泄漏的重要途径。那么,究竟要添加多少剂量,才能在满足经济性和环保要求的前提下,达到警示的目的呢?-在《城镇燃气设计规范》GB 50028-2006(2020年版)中3.2.3 城镇燃气应具有可以察觉的臭味,燃气中加臭剂的*小量应符合下列规定:1 无毒燃气泄漏到空气中,达到爆炸下限的20%时,应能察觉;… …在《燃气工程项目规范》GB 55009-2021中3.0.8 当供应的燃气时,应进行加臭。加臭剂的*小量应符合下列规定:
1 无毒燃气泄漏到空气中,达到爆炸下限的20%时,应能察觉;
上述规范中,都提到了一个“应能察觉”的关键词。“应能察觉”与空气中的臭味强度和人的嗅觉能力有关。加臭剂的嗅觉强度是指能引起察觉的味道强弱。国际上燃气行业一版采用Sales等级,如下表
上表中的数值为推荐值,实际工程中加臭剂的用量还应根据供应商提供的K值进行核实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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